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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发布者:zxy   更新时间:2011-06-29 16:56   阅读:

武汉大学201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1、学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于9月6日—7日到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梅园小操场报到注册。提前来校者不安排接待,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交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培养、自筹培养的研究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生除外)。

4、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基层党委转往武汉大学党委,湖北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转往武汉大学党委。

5、自备一寸彩色照片六张;自带住宿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如户口、体检费和平安健康保险费等)以及被褥、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

6、学费、住宿费等可通过银行卡批量扣收。为减少学生随身携带现金的风险,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借记卡和中银武大校园卡。中国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请妥善保管并仔细阅读用卡须知,中银武大校园卡在学生到校后发放,请提前10天将现金通过当地银行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但存款比应缴费用多11元(其中10元为银行卡工本费,1元为应留余额)。

武汉大学财务部咨询电话:027—68756771、68756779、68754661、68752400

中国银行借记卡咨询电话:027—68772828、68776946、68764772、68762976

7、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研究生需登录“武汉大学学生住宿服务系统”申请住宿(网址http://ssgl.whu.edu.cn/epstar/login)。系统开放时间:硕士研究生为6月15日—7月30日、博士研究生为6月30日—7月30日。逾期未申请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分配宿舍;申请住宿后拟放弃申请者,请务必在7月30日前登陆以上网址注销入住申请;申请住宿的学生未住满一学年,中途不得申请退宿;有特殊原因不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请在入学报到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提出住宿申请的学生可于8月20日后在“武汉大学学生住宿服务系统”上查询本人的住宿地址及收费标准(http://ssgl.whu.edu.cn/epstar/login)。咨询电话:027—68754108

8、为做好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研究生报到时应将《武汉大学新进校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交所在院系,“调查表”可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及办事程序详见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网址:http//hqbzb.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54553

9、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准备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应在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http://zzgl.whu.edu.cn)下载中心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应级别的公章。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

10、按照学校规定,2011级新生在9月份入学报到注册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11、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填写好的《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下载网址:http://www.gs.whu.edu.cn)于9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院办公室 027-68754046 招就处 027-68754125

培 养 处 027-68754162 研工处 027-6875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