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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具体安排

发布者:tm   更新时间:2018-03-15 14:02   阅读:

一、资格审查

1、时间:3月16日上午8:30开始(上午8:30-12:00);地点:法学硕士217室、法律硕士238办公室。

2、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须交工作人员存档,请考生预留备份。

3、未能提交上述要求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取得“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交复试费及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报考资料不真实,交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取消复试资格。如果考生录取入学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则按学校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交复试费(未交复试费不能参加复试)

1、时间:3月16日上午8:30开始(上午8:30-12:00);地点:236办公室。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到236办公室交复试费100元。收费人员出具交费收据,并在考生的复试准考证上盖章,证明考生已交费。考生凭盖章后的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三、外语及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考生凭盖过交费章的复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外语及专业复试。

时间:4月17日-18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安排见下表:

地点:法学院大楼(具体安排见下表):

专 业

地 点

时 间

法学理论

法学院333

3月17日 11:00

法律史

法学院335

3月17日 9:0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法学院332

3月17日 9:00

刑法学

法学院329

3月17日 8:30

民商法学

法学院326

3月17日 8:30

诉讼法学

法学院211

3月17日 14:30

经济法学

法学院331

3月17日 9:0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法学院446

3月17日 9:00

国际公法

法学院317

3月17日 8:30

国际私法

法学院327

3月17日 8:30

国际经济法

法学院323

3月17日 9:00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学院209

3月18日 8:30

法律硕士(法学)

法学院327

3月18日 8:30

四、体检

1、时间:3月19日,具体安排请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主页http://www.gs.whu.edu.cn/

2、体检表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五、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咨询电话:027-68752912。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